您可能不知,但不可不知!

以下這些資訊,您可能不知,但不可不知!

1.第一次和律師見面諮詢,是免費的!

2.工傷唯一的律師費,全加州都是一致的,即是賠償金額的15%。日後,雇主的保險公司會把賠償金額直接寄給受傷員工,律師費直接寄給律師。工傷案其實很透明及公開,員工的賠償金不經律師之手。要通過法庭追討醫療期間的生活費,也會有15%的律師費。雇主沒有買工傷保險的案件,不管雇主有出面處理或需要通過州政府「無保險雇主基金」處理,律師費為18%。

3.如果員工的受傷是來自車禍或者飛機失事,而這交通事故是與工作有關,如工作是送外賣的、跑外面的銷售員、被上司指示出外買貨收款等等、出差(國內或國外),縣政府IHSS 照顧老人工作者、送老人看醫生或買菜的、以上種種例子,都可申報工傷案件。但是因為同是一個交通事故,案情自然有它的複雜度。因為兩種案件涉及相同的身體部位,應該是分開看車禍醫生及工傷醫生,或是應看同一位醫生呢? 其利弊是什麼呢?這種狀況,找專業的工傷律師是較為明智的做法。

4.當一位受傷員工去診所看醫生或接受治療途中發生任何意外受傷,新的身體部位受傷也好,舊傷加重也好,這個事故也屬工傷。離開工傷診所的任何意外受傷,有些情況是歸工傷,有些情況則不然。如有這種壯況,您已經是本事務所的客戶,請馬上向我們報告。如果您有其他工傷代理律師,也請馬上向您的律師報告。

5.加州工傷法,給予您換律師的權利。若您對我們的服務不滿意,或對您目前的律師不滿意,您有權利轉到其他律師處。更換律師手續簡單,只要在新的律師處簽一份轉換律師文件便可,不用去之前的律師事務所作任何解釋。更換律師後,律師費不變。結案由新舊律師之間自行協商,或由法官來判費用的分配,與受傷員工毫無關係。

6.除了身體的受傷,也有精神心理方面的受傷。如:工作量過高、壓力過大、超時加班、上司或雇主長期責罵、遇到不公平待遇、工作期間有遭遇暴力事故、雇主上司同事的性騷擾等等。

7.如果員工因工作意外導致直接死亡,配偶及其未成年小孩有權利申辦給予家屬的賠償。

8.如果員工在工傷醫療期,或醫療階段己完成,但賠償階段尚未結束卻不幸死亡,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有權利申辦工傷的累計補貼及家屬賠償。

總而言之,在美國這個高度法治國家,任何一種刑事法,民事法及屬於行政法的工傷法都非常複雜,因此戴利來律師事務所非常不認同一般的律師廣告或綱站,只宣傳甚至吹噓可以為客戶爭取十几萬或數十萬的賠償金額。就如安東尼·戴利來律師在首頁中説,我們選擇尊重您知道的權利,不設立一個宣傳廣告的綱站,而是一個教育性且又簡易的資訊平臺。